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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8期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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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性质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法》中关于保险的定义)。


保险的性质: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属于金融服务业,它提供的产品是无形的服务,保险人以营利为目的。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聚集大量的社会资金, 再对这些资金进行运作,实际上是在社会范围内起到了资金融通的作用。

3、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保险是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机制。保险的运行机制是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组成保险基金,当某一个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他可以从保险基金中得到补偿。因此,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保险在被保险人之间建立了收入再分配的机制。

5、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保险转移危险是指投保人在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后,换取了未来经济上的稳定。也就是说,投保人用确定的支出(保险费)转移了未来不确定的危险损失。比如,投保人在交纳房屋保险费后,即便房屋发生火灾,被保险人在经济上也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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