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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法律允许的话,公司把流通的股票都收购了注销掉,会出现怎样的情况?

假如法律允许的话,公司把流通的股票都收购了注销掉,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收起

游客 | 2014-06-23 股票问答

提问者对答案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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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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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冰
沈一冰

09-10 13:22

假如不考虑证券法和公司法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限制,也不考虑回购对股价的波动影响,而是所有的股票一瞬间全部以同样价格出现在卖单,而公司将这些卖单全部买下的话:

那么在公开市场上回购股份时,按照的是交易价格回购,而这个价格实际上在通常情况下是大于公司账面1股股本+对应的股本溢价的。

尤其是一些轻资产的例如软件企业,其总资产是远远小于总市值的,不够买。

再假设银行股这样的,比如工商银行,今年1季度末有3万多亿现金,而工商银行的市值是1.2万亿,够买自己的全部股份了,会发生什么?权益中将出现价值1.2万亿的库存股(为抵消项),并使权益出现负值,但是股权的所有者变为公司自己,负债不变。公司自己拥有自己是什么状态,我也不知道……库存股并不当然意味着公司股份的注销。如果全部注销,会导致公司将不属于自己的可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给了股东,公司右边只剩下负债。
解除一个限制条件,假如公司回购是逐步发生的,那么会发生什么?公司回购股份是用现金在公开市场上回购,在实际情况中在一些例如证券公司买入包括自身在内ETF的时候会出现,买的多了必然导致股价上涨。而市场并不一定会建立公司现金减少完全抵消股数减少的效应,通常情况下回购股份是利好,总市值有可能反而增大。但如果疯狂回购自己的股票,会导致现金大量减少,导致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这时股价又会下跌。如果在公司倒闭前还能完成所有股票的回购,那么这个时候相当于对公司进行了清算,而债权人剩下了一堆不值钱的股票……这在法理上导致股东先于债权人分配了。

所以,法律对公司回购自身股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只可以用于减资、股权激励等极少数用途,也对回购的数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上面推演的一些极端情况导致法律关系错乱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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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Toyy
MrToyy

09-10 13:22

====感谢朋友的指正。答案已修正====

既然题目的假设是“法律允许,那么这里跳过法律环节直接讨论问题。

首先要明确,股票价格乘以(扣除库藏股后)发行在外的股票等于公司的股权价值(市值)。库藏股注销与否并不影响股票的价格。
这里分两种情况来讲:
1)公司无负债或不举债,那么公司需要将自己整体付出以换取所有股票。交易完成后,公司所有资产已换出,注销股票后公司完全消失。
2)公司有负债,或者说公司完全靠举债取得的现金来购买所有股票,公司运营资产不变。那么,买回股票并注销后,公司只剩下运营的资产,和等于这些运营中资产价值的负债。(值得注意的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会低于负债的账面价值。)这个时候,公司实际上变成了一个SPV,资产运营带来的现金流全部成为债权人的现金流。(虽然是债权但性质更接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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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09-10 13:22

我特别喜欢这类架空类的问题

假设法律允许,我们从逻辑上推演一遍。

有一个E公司,资产100都是现金,负债50,净资产50。假设流通股市值总额和净资产价值相等,股东极为分散,股票交易互相之间没有影响。

用50去买股票,这样资产还剩50,负债50,库存股50,所有者权益为0。然后公司没有股东了,但是考虑到公司资产=负债,所以这个公司只剩下一堆借来的现金。换句话说,公司的债务人发现自己的现金不在自己手里,而在一个E公司处搁着,E公司什么都没有。

如果用49去买股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就是资产51,负债50,所有者权益1。这个所有者事实上还是赚不到钱。

如果股票相对净资产有溢价,假设是60,那么公司买完股票并注销之后就处于破产状态,资不抵债10.

如果市值低于净资产,比方说40,那么会出现10资产无人认领,问题可能就出在这儿了。

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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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毅
邓毅

09-10 13:22

这个过程叫做私有化。本质上就是流通股持有者(也是股东)撤资,把自己的所有权变成了现金。公司总资产相应减少,但是现有股东的权益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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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dalao
moudalao

09-10 13:22

这个问题在yale的公开课里有解释,席勒当时的回答是itisimpossible。他问了一个问题:如果谷歌ceolarrypage给你打电话说:hi,google已经回购了其他所有股票,就剩你手里100股了,卖给我吧?你会怎么回答?
席勒的答案是:hipage,youarefired!thecompanyismine!

个人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的实质是,多数股东合谋通过市场化的方法使部分股东变现退出,而达到缩股的目的。无论注销与否都会不影响公司本身的市值。
理论上这个股份收缩循环可以持续下去,直到最后一个股东。公司就被私有化为个人公司退市了。
如果举债回购,这就类似于既有股东举债增持,只不过这种增持和常见的大股东增持相比,是以公司名义进行,部分小股东“被代表了。

如果是恶意的回购会怎样?假设把股东比作战国时期的诸侯,想想秦始皇当年如何统一中国呢?无非是合纵连横,利用董事会的大多数投票权,一点点把其他股东吃掉。当然如同德隆系最后的破产一样,极端的回购在法律,财务上都有限制。

正常的回购会被市场认为是大股东对公司前景具有信心,因此希望驱逐部分股东,将未来的利润占为己有。从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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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
蔷薇

09-10 13:22

现有的回答都有问题!作为一个资深会计培训专家,抛开法律规定而进行纯理论分析,这是拿手好戏
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假设全流通股份公司回购所有股票,注销,私有化。绝对不可能…姑且只讨论技术问题。
先看看现行会计准则对股份回购的规定(不考虑证券法和公司法,纯技术分析):
1.上市公司可以用自有资金以公司的法人地位身份回购股票,也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募集资来回购比如阿里的私有化;
2、一般股价很高时不会在公开市场收购的,而会协议或者要约收购;
3、如果股价高于发行价(这也是我们的假设),那么收购并注销股票,会计上:现金减少(你别管这是自有现金还是借的现金),股本减少,资本公积(发行时的股本溢价)减少,留存收益减少(相当于股东出让了自己的部分权益)
在所有的回答中,其实大家纠结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股票市值超过所有者权益怎么办呢?那样就意味着留存收益不够冲减哦
例如:资产100
负债40,所有者权益60(股本10资本公积20盈余公积20未分配利润10)
现在回购股票得花80
非得这么做技术是可行的:
回购:借:库存股80
贷:资产80
白话:资产减少80,所有者权益减少80。只有60减少80怎么办?作减项处理!
此时资产20=负债40+所有者权益(6080)
因为库存股注销前是以减项存在于所有者权益中的。
注销:
借:股本10
资本公积20
盈余公积20
未分配利润30
贷:库存股80
白话:注销库存股时,依次冲减股本、发行时股本溢价带来的资本公积,不够的冲减盈余公积,再不够冲减未分配利润!
可是未分配利润只有10,这里却冲减了30!技术上是可行的,也就意味着未分配利润出现了借方余额,也就是亏损,也就是资不抵债!

此时:
资产20=负债40+所有者权益20
回购注销的结果是资不抵债!倒不失为大股东侵吞公司资产的一种手段
当然,这种情况绝对不可能被允许出现,国内外法律都禁止

几个解释:
一、假定公司股份全为在外流通普通股。不考虑国企这类在外流通股份只占股权结构一小部分的类型,如果这一类,回购没有太大影响。
二、现实中操作还涉及资产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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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游客

09-10 13:22

一般来说,公司如果回购自己的股份,这部分股份是属于休眠状态不行使表决权的。公司全部收回自己的股份形成了“无人公司。长期来讲肯定不行,公司作为法人需要有股东作为权力机关体现公司的行为能力,无人公司没有了表意机关就不能为法律行为了,也就是你啥也做不成了。(基于公司法的学习产生的看法,目前没有接触过实务,可能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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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Sam
LeeSam

09-10 13:22

我们学风控时讨论过这个问题。因为利息可以抵税,而贷款利息一般低于股权所要求的回报率,导致在理想模型下公司发债越多其估值越高。。。高到什么程度呢?

假设一公司价值100元,无负债。那么该公司让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方法是:借100块,然后买回所有股票。股东拿了100块走,未来的收入还能因利息而抵税,爽歪歪

当然这样显然是不行的,因为当公司资本结构中没有股权而全是债券时,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方法是去疯狂赌博,赢了算自己的,输了算债权人的,多爽?因此这种情况是被法律禁止的。

当然,要搞清楚,没有股权而只有债权的组织是真是存在的。几乎所有的非赢利组织都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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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游客

09-10 13:22

会暴露出股份制公司原来是多么奇怪的东西。
上面有很多答案都推测出了极端情况下的情况:公司变成无主之物。
股权变更或回购理想模型下应该是资本转移同时分配权利丧失,最后应该是0和的,公司耗掉最后一毛钱(包括所有资产)来回收自己最后一点股份,同时公司自己消失。公司可以抽象为具有某种社会功能的单元,受社会规则(不是规律)的制约,在社会规则的边缘就会触及一些荒谬的事实了。而社会规则中包括了分配制度,这些制度往往并不会以公平为准则,股份制本身很有再平等分配的意味。当平等的分配消失时,不平等的那部分就显现出来了。公司能够净剩或者净亏,只能说公司在社会的公共分配制度下处于一个较利或者较较不利的地位。分配其实是一个生存概念,
自然界由于太阳会产生一些生存资料(能量?),分配给生物圈里所有生物,人类由于自己的能力强大可以占据较大的分配额,这些资料开始进入社会分配,然后是企业或公司分配,最后是家庭分配。看来事实是制度决定我们个体获得了多少价值,而不是劳动占有价值。无主的公司之所以还有资产是因为社会仍然在给它分配社会资源,这些资源包括信息优势、政策优势等,这些东西不会因为公司丧失功能而立刻消失,有相当滞后性。无主的公司当然不会还给自然或被用于其他物种的再分配,会被国家回收的。
@沈一冰工行的例子举得很好

以上都是我乱说的。阳光是免费的,但是我拿盖一个一万平方公里的太阳能发电厂去问资方要钱,人家会以为我神经病,社会不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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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
王君

09-10 13:22

上面的都是大神,分析的头头是道~但是我觉得提一下我国法律对公司股权回购的规定还是有必要的。
公司法规定(多少条忘了,汗!)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只有在这四种情况下公司才能回购股权。发出来只是给大家提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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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郎
江郎

09-10 13:22

上面的回答都没说清楚,尝试回答一下。

先说结论:如果公司全部回购自己的股票,相当于股东把公司瓜分了,先于债权人把股票变现。

正常情况下,公司解散,公司财产要先扣除职工工资,缴税,清偿债权人,剩下的才能由股东按股份分配。如果公司全部回购自己股票,就把整个清偿顺序倒过来了,所以法律是禁止的。

下面分析如果法律允许,公司回购全部股票后发生的情况:
假设回购股票所需资金为A,公司净资产为B
情况1:A=B,那么公司消失
情况2:AB,那么将出现BA的资产无人认领
情况3:AB,那么将出现债权人持有AB的债权,而有无处受偿。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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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09-10 13:22

一家公司买回自己的股票,如果表述为控股股东买其他股东的股票(否则非控股股东买了达到控股比例的数量,那不就是收购么),那不就是可以简单理解为付钱买其他股东的股份,变成100%控股私有制么。。。不知道你考虑这个问题时想到了什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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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老师
何老师

09-10 13:22

看来你完全没明白什么是回购。尽管名义上回购是以公司名义收购自己的股票,但由于公司是股东所有,那么从本质上说,就是一部分股东收购另一部分股东手里的股票。当最后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时候,谁收购谁呢?我让我的公司出钱把我手里的股票卖给我?玩呢?

这和什么是否流通、价格什么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一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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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沐
浅沐

09-10 13:22

公司购回而没有注销并由该公司持有的已发行的股份是库存股.库存股在回购后并不一定注销,由公司持有并决策,在适当的时机可以再向市场出售或用于对员工的激励。
库存股没有具体股东,但它的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他不具备股利分派权,表决权,优先认购权,分派剩余财产权等。
从实质影响看,股票回购可以被认为是将股利一次性支付给股东,属于间接股利分配,但股票回购比高股利政策更有财务影响:1合理增加库存股能进一步提高股票价格,吸引投资者。2合理增加库存股可减少股东人数,化解外部控制或减少施加重要影响的公司和企业,以避免公司自身被收购或者恶意运作。
注销库存股时,借记股本、资本公积,贷记库存股。会对所有者权益总额总额产生影响。
但中国上市公司购回股份并以库存股方式持有存在着法律上的障碍,《公司法》不允许上市公司库存股份。《证券法》没有就股份回购及回购后的处理方法作出规定。《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1条规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不得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公司购回该公司股票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注销该部分股份。据此而言,库存股暂并不存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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