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APP 注册
登录

邀请你问答:

去回答
首页 > 问题 > 信托问题 > 问题详情

假如没有刚性兑付,信托公司不用承担投资风险,成立合伙人制轻资产配置金融服务业就是像一些私募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一样的

假如没有刚性兑付,信托公司不用承担投资风险,成立合伙人制轻资产配置金融服务业就是像一些私募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一样的收起

游客 | 2014-08-13 信托问答

提问者对答案的预期:

匿名
11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时间排序
陈宏
陈宏

09-10 13:15

首先,哪怕没有刚性兑付,信托公司也不能说完全不承担投资风险。不承担投资风险的,是投资项目本来就是所有人自己选定,通过信托的法律形式来明确框定各方权益。信托公司在此过程中,提供的是一个满足客户需求的法律结构。除此之外,信托公司自己寻找项目的,都要对自己的尽职调查行为负责,投资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其次,哪怕现在这种模式也已经可以称得上轻资产模式了。全行业超过12万亿的资产,净资产才多少?多少倍的杠杆率?合伙制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到时候信托公司胆量会比现在小得多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张俊杰
张俊杰

09-10 13:15

从题目可以看出,题主误将合伙企业作为公司的一种形式。

一、公司是公司,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

公司与合伙企业是“企业的两种不同组织形式,分别受《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规范。依公司法,我国的公司类型就是两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两种特殊形式:国有独资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则可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合伙企业法》则确立了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两种形态。目前很多私募基金就是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进行注册和运作的。依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本身就是依据《信托法》和《公司法》设立的营业信托机构。因此排除合伙企业形式的适用。

二、信托中的受托人可以采用哪些组织形式

因为题主误用“信托公司、“合伙企业概念,我推测,题主所言“信托公司更可能系指《信托法》中“受托人。但《信托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该法条同样排除了受托人适用《合伙企业法》,设立合伙企业的可能性。

综上,依我国目前的法制,信托机构只能是公司,而不能是合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游客
游客

09-10 13:15

信托法关于信托机构的规定是“由国务院监管部门另行制定规定(原话不记得)
而关于信托机构的规定只有《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所以,一个合伙企业
银监不会给牌照的。

退回来想,如果银监给了牌照会怎么样呢?

第一个面临的问题是,谁是受托人

《信托法》规定: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受托人是法人或自然人,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所以只能以自然人的名义作为受托人。

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财产的处分使用是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的,因此就是以此自然人名义,这就在很多业务中存在了障碍。因为自然人在很多金融业务上是无法开展的,最简单的,你以自己名义去银行开个信托专户都开不了,还怎么做?

第二个问题是,国资没有了。

68家信托公司有一半左右都是国有控股,还有很多是国资参股。而合伙企业的GP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家是不能进行无限责任的投资的。所以,合伙的信托机构不会具有国有成分,相应的也会减少一些政信合作的机会和一些其他资源。
当然,这个也不绝对,很多纯私营资本的信托公司也做得非常好,毕竟国有背景不是一切。

暂时想到这两个
其他欢迎大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袁路
袁路

09-10 13:15

简单粗暴点回答,不!准!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已经规定了信托只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没得选。

至于背后原因,个人意见主要还是信托本身特性决定。信托具有独立性。受托人死亡破产原则上都不能终结信托关系。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采用公司形式而不是合伙人形式更为方便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PonyMa
PonyMa

09-10 13:15

合伙人一般都是无限连带责任,十几万亿的信托,NOZUONODIE啊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郑彤
郑彤

09-10 13:15

某大家都表现的很熟悉的信托公司不是实质就是合伙人制么。
应该叫股东会制度下的合伙人制。
问大家飞机怎么造的时候,还是应该先了解一下飞机到底有哪些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杨帆
杨帆

09-10 13:15

问题问的就有问题。首先要搞懂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对信托的解释。信托是一个法律关系,不是公司,不是人,只是关系。国外信托主要是物权信托,就是生前信托那种,把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这里的受托人可以是国外的信托公司,可以是人,是其他企业。而中国因为税务不完整,不用搞啥信托避税,所以多的是搞资金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但是中国搞反了,搞成先有项目,再去募集,搞成理财产品去了。这里受托人规定只有信托公司才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EloiseChen
EloiseChen

09-10 13:15

我记得国内信托有三大种法律形式的,其中一种是有限合伙制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大懒猫
大懒猫

09-10 13:15

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开始进行相关的研究了。
合伙人也要分情况,主要的是两种模式,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就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是至少一人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人有限合伙人(只负责出资就行了)。国家之所以不允许信托合伙,主要是怕普通合伙模式会把国内一些有巨大经理影响力的企业置于危险之中,动摇社会经济秩序。而以后更有可能的是在信托行业推广有限合伙模式。
金主负责砸钱(只在投资的金钱范围内承担无限责任,最差的结果就是这笔钱水了,不能能插手运营),屌丝负责搬砖(这也是条致富之路哈,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2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游客
游客

09-10 13:15

1、信托可以是合伙人制,只要有相关法律框架保护,在合伙人制度下能实现“信托这一法律关系就行;
2、我们国家《信托法》规定了信托必须由信托公司运营,这就回答你的“为什么;
3、这个问题其实问的不太好,简单回答(就是我的第2条)有点没诚意,深入回答会涉及一些信托法理原理的知识,发散到几个方面,内容太多。建议看下其他比较专业的回答,然后选择一个方面深入提一个有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游客
游客

09-10 13:15

法律问题我就不说了,中融信托是在搞“合伙人制
0 已赞 +1
收藏
发布评论 匿名

问答排行榜

  • 回答
  • 贡献
  • 专家
姓名回答数
姓名贡献力
姓名影响力
可以邀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