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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怀孕25~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8周才能受理。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险,且在投保时必须进行常规身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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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寿险和意外险一般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不过,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降低女性生育期间的风险。但要注意,这类保险一般都有90天至180天,甚至更长的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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